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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查验

时间:2023-12-15 21:15:50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手册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决定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 :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

(5)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普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密码区数电票号码后6位);

(8)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票价;

(9)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价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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